买卖合同

时间:2023-01-28 19:53:20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集锦八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子邮箱: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________货物,于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________件,甲方应于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有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 ……此处隐藏7612个字……转(如有价证券、智力创作成果、请求权和使用权的转让等),则归入其他合同类型研究。另一种观点认为,买卖的标的包括物和权利两种,物指有体物,物附着所有权,物的买卖即是所有权买卖;权利指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其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不含人身权和继承权。上述两种观点均有其各自的道理,世界各国立法对此也有不同的规定,大体上有两种观点。英美法系国家大都认为,买卖合同是关于有体物移转财产所有权的活动,权利不能成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调整。大陆法系国家,大都承认权利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如德国民法典第433条规定:“因契约买卖,物的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其物,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义务。权利的出卖人负有使买受人取得权利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基本上沿用了英美法上的规定,其所规定的买卖合同制度基本上只调整以有体物为标的的买卖合同活动,而不调整以权利为标的的买卖合同活动。而有关权利的转让、买卖分别由特别法予以调整和规范,如专利法调整有关专利转让合同、证券法调整股票和债券的买卖活动、技术转让合同则在合同法中列出专章作出专门的规定。这就形成了将实物买卖与

权利买卖区分开来的,实物买卖由合同法调整,权利买卖则由其他特别法来调整的立法格局。对于没有特别法或其他法律没有规定的,则参照适用买卖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法第174条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权利为标的的转让、买卖合同,应当首先适用有关专门法律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和处理原则时,才参照适用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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