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3-02-16 21:16:54
乘车安全责任书

乘车安全责任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多用于平行的文书。那么责任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乘车安全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乘车安全责任书1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xx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xx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 ……此处隐藏9890个字……搭乘其他不合格的车辆。

3.家长不得租用拖拉机、三轮车、货车、拼装车、报废车、超员车等非法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4.家长私自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孩子,如在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或其他群体性安全事件,学校和教师不负任何责任,由家长全部负责。

5、家长发现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或超员现象,要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

6、家长在为孩子选择乘坐车辆时,一定要帮助孩子识别车辆的合法性,凡承担接送学生任务的车辆都应具有交通部门签发的营运合格证,并有行驶证,年检合格证,车牌营运标识等。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都将视为非法车辆,家长要注意识别、叮嘱孩子坚决不乘此类黑车。

7、对于专门乘坐接送学生的车辆的,家长应与车主签订有关协议,并教育孩子不乘坐拥挤车,不乘坐超速车,同时注意遵守乘车协议,在过程中不要随意技术打闹,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做到文明乘车。

8、凡因乘坐不合格车辆造成学生伤亡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该经常性地询问孩子上下学的安全情况等,并及时解决困难。

三、学校校长、学生家长双方对以上责任无异议后,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学校(公章)

  校长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9月2日

《乘车安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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